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4届13号(总第218期)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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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议 题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传达学习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三、组织学习《新预算法》;
四、人事任免;
五、听取县公安局局长宋华舟、县林业局局长黄嘉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邓柏松3位同志落实履职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六、讨论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七、其他。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情 况 综 合
2015年3月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桂东宾馆①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主持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副主任何滔滔、李飞雄、黄冠斌、张友恒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长青,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黄维意、黄绍兴、何先德,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县公安局政委汪东清,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县林业局局长黄嘉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绍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邓柏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永祥,拟任人员,县人大机关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主持通过了会议议程。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新预算法》。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局长宋华舟、县林业局局长黄嘉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邓柏松3位同志落实履职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3位同志都能正确对待人大的监督和评议,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情况审议意见函后,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需整改的问题不回避、不搪塞、不推诿,以有力有效的措施抓落实,整改成效明显。宋华舟同志能进一步改进领导方法,加强与班子成员的沟通,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深入基层,虚心听取意见,在人、财、物配备方面,做到了向基层所队倾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提升打防管控整体效能。县公安局在2014年下半年社会治安及公安队伍建设民调工作中获全省第一,同时获2014年郴州市人民满意公安局称号。黄嘉荣同志能律人先律己,抓事抓实效,带领林业部门超额完成了县定的争资目标任务;林业发展思路清晰,坚持以生态强县为核心,大胆提出了整合县办基地林场并将其纳入国有林场管理序列的工作思路,为成功创建齐云峰国家森林公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加强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林改扫尾工作强力推进,营林、护林力度进一步加大;逐步完善了基层站所布局、管理工作。邓柏松同志能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优化工作方法,强化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干部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做到规范运作;进一步把好城镇建设质量关、工程质量安全关,加强了对私房建设的监管;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共推住建事业发展。会议要求,3位同志要持之以恒、一如既往的抓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不断为建设“红色桂东、美丽桂东、开放桂东、幸福桂东”贡献力量。
会议还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会上,李运球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014年的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并要求他们在新的一年里要做到带头抓学习,强素质,比能力;带头讲规矩,顾大局,比品德;带头干实事,求实效,比贡献;带头守法纪,转作风,比形象;带头落实“三严三实”,找差距,比成效。
关于吴冠武等同志的决定任免通知
(2015年3月2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冠武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王国才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运球 何滔滔 李飞雄 黄冠斌
张友恒 李建强 钟鹏程 何冠群
李金山 李耀东 李莉莉 胡玉娇
张焱康 郭亚飞 郭益清 赵文贵
黄鹤林 郭 倩
请假:
邓子成 李 刚 曹小奇
列席:
何长青 吴冠武 黄维意 黄绍兴
何先德 汪东清 黄嘉荣 李绍兴
邓柏松 赵永祥
县人大机关科级干部
记录:
唐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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