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5届15号(总第245期)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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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议 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入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桂东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和《桂东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2018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部分市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情 况 综 合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冠斌、张友恒分别主持了10月31日、11月1日的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副主任李飞雄、张丽娟、黄冠斌、张友恒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刘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健春,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五届人大代表陈志东、陈自文、黄福华,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桂东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收入来源真实可靠,支出符合政策规定和我县实际,预算调整方案可行。为切实做好预算调整工作,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切实维护预算调整的严肃性;切实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按时编制好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桂东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入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县审计部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指出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明确被审计查出问题部门的整改主体责任,责成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支出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县域经济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陆续出台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化解措施,政府债务管控情况较好。但仍存在债务余额体量大,隐性债务管控难;违规举债严重,债务管理不规范;财政收益渠道窄,资金使用效益低;债务结构复杂,潜在风险评估不足等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准确锁定债务规模,科学制定应对措施;多方向开辟偿债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偿债与发展的关系;加快融资平台改革,稳妥推进转型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桂东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和《桂东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个规划整体上定位准确、目标明确,但在细节上还存在很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会上,对《关于批准<桂东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和<桂东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决议(草案)》进行了表决,赞成人数未超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表决未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检察机关自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办案,为公益诉讼制度的全面推进做了有益的探索。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宣传教育不够到位、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队伍建设仍显薄弱等困难和不足。会议建议,县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加强沟通协调,汇聚工作合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局长扶敏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郭建军、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谷新波、县林业局局长黄子林、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郭旭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智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永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亚忠8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8位履职报告人员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同时,也客观地指出了他们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各调研组要整理好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及时交办给8位履职报告人员;8位履职报告人员在收到审议意见交办函4个月内要认真研究和整改,逐步解决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8位履职报告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表决,8位履职报告人员获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之和均超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现阶段履职评议结果均为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部分市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会上,市五届人大代表陈志东、陈自文、黄福华3位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了履职情况,谭建上、李业军、周贤旗3位同志向会议进行了书面述职。参与述职的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实际,紧紧围绕代表的权利与义务、闭会期间依法履职情况、提出的建议议案情况以及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献言献策等几个方面进行述职。会议对3位口头述职的市五届人大代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陈志东优秀率80.65%、陈自文优秀率87.1%、黄福华优秀80.65%,均通过测评。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桂东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10月3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的规定,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扶江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桂东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县人大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桂东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李业军 李飞雄 张丽娟 黄冠斌 张友恒 陈治云
曾昭林 方贵雄 李金山 扶良华 黄曙光 李耀东
李红玉 李莉莉 郭益鹏 邱招玲 郑晓敏 欧凯娟
邓建东 黄慧娟 张友鸿 何德明 郭小诚 黄剑波
黄海澜 郭垂芳 陈 雄 郭静芳 黄卉芳 李福珍
陈子规
请假:
郭益清 郭 倩
列席:
刘 真 陈健春 陈安波 邹军华 郭永智 黄志宏
扶江峰 罗健东 蒋智宇 张毓娟
市五届人大代表陈志东、陈自文、黄福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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