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5届20号(总第250期)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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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议 题
一、审议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主要精神》、《习近平: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通报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贴发放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的调研督导情况;
七、人事任免。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情 况 综 合
2019年7月23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远高主持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副主任李飞雄、张丽娟、黄冠斌、张友恒、郭远高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伍志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候选人周国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子成,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拟任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桂东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的报告以及桂东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税收入提质增收,优先“三保”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2018年财政预算。审计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指出了2018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性资金及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为县人大常委会做好财政决算的审查和批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会议指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预算执行不够到位;资金调度困难,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偿还债务压力较大等。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安排、使用预备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全县各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想方设法提高偿债能力,同时,争取金融部门贷款降息、展期和续贷等支持,努力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会议表决,决定批准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持续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但仍存在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监管基础条件有限、日常监管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和困难。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问题导向,提升监管效能;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普法宣传,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主要精神》、《习近平: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改革精神,依法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推动了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平稳过渡,但仍存在内部管理有待优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有待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整体效能有待挖掘等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法院要通过加大理性宣传力度、加大遏制打击力度、加强配合协调力度,进一步为立案登记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加强诉讼引导、优化立案流程,提升诉讼服务工作水平;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内部监督,提升立案工作质效。
会议通报了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贴发放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的调研督导情况,要求各乡镇人大根据督导情况认真做好下一步的整改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桂东县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和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贴发放暂行办法》,做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工作,为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桂东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决议
(2019年7月23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的规定,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郭柏藩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桂东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根据财经委提出的《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一)
(2019年7月23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国栋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扶秀娟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刘 真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宾心华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二)
(2019年7月23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郭建军同志为桂东县教育局局长;
李 剑同志为桂东县民政局局长;
罗力波同志为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建军同志的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方石清同志的桂东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 剑同志的桂东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业军 李飞雄 张丽娟 黄冠斌 张友恒 郭远高
陈治云 曾昭林 方贵雄 李金山 扶良华 黄曙光
李耀东 李红玉 李莉莉 郭益鹏 郑晓敏 欧凯娟
邓建东 黄慧娟 张友鸿 郭小诚 陈 雄 黄海澜
郭垂芳 郭 倩 黄卉芳 李福珍 陈子规
请假:
邱招玲 何德明 黄剑波
列席:
伍志平 周国栋 邓子成 陈安波 邹军华 朱国平
黄志宏 张毓娟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保局桂东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拟任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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