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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公报(15届21号)第251期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9-09-13 10:39:15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521号(总第251期)                                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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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不动产登记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2019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县人民政府2018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六、人事任免。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991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雄主持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副主任李飞雄、张丽娟、黄冠斌、张友恒、郭远高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远飞、扶秀娟,县监察委员会、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县政府办、县统计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以加快推进城乡智能环卫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一定实效,但仍存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体推进有待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不到位、农村污水治理体系不健全、村容村貌提升工作还需加大力度等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抓好村庄分类规划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效;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三年来,我县坚持积极推进、稳妥实施、平稳过渡、便民惠民的工作理念,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公众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认同感不强、部门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平台信息实现互通共享难等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快对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执法力度、加快解决林地确权发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过渡期新老证运用办法等,努力提高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完善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快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等,进一步强化平台信息化建设;加大不动产登记工作条例的宣传,正解引导群众,争取社会舆论和公众的最大支持和配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目前,县人民政府承办的87件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全部解决的(A类)共17件,所提问题部分解决的(B类)共39件,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但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共27件,所提问题因法律法规和政策所限,不能解决的(D类)共4件,所提问题能够解决而没有解决的(E类)共0件。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部分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态度认真,办理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少数单位没有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日程,办理超时限,复文格式不够规范等问题。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办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黄志宏、县统计局局长朱臻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飞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芳4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4位履职报告人员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同时,也客观地指出了他们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各调研组要整理好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及时交办给4位履职报告人员;4位履职报告人员在收到审议意见交办函4个月内要认真研究和整改,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4位履职报告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表决,4位履职报告人员获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之和均超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现阶段履职评议结果均为通过。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一)

2019912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星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罗海燕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莉莉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惠芳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飞燕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二)

2019912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钟志远、黄海澜、黄慧娟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曾昭林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郭小诚、黄剑波、黄卉芳、郭倩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张友鸿、何德明、邱招玲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欧凯娟、陈雄、李福珍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郭益鹏同志为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业军  李飞雄  张丽娟  黄冠斌  张友恒  郭远高

陈治云  曾昭林  方贵雄  李金山  扶良华  黄曙光

李耀东  李红玉  李莉莉  郭益鹏  邱招玲  郑晓敏

欧凯娟  邓建东  黄慧娟  何德明  张友鸿   

黄剑波  黄海澜      黄卉芳  李福珍  陈子规

请假:

郭小诚   郭垂芳

列席:

郭远飞  扶秀娟  陈安波  邹军华 黄晓邦

黄志宏  张毓娟

县政府办、县统计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拟任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记录:

唐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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