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5届23号(总第253期)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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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议 题
一、组织学习
1、传达学习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郴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2、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指示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二、审议《桂东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决定召开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议案》(草案);
四、表决接受部分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辞职;
五、人事任免。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情 况 综 合
2020年2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恒主持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副主任李飞雄、张丽娟、黄冠斌、张友恒、郭远高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周国栋,县监察委员会、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拟任人员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指示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郴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了《桂东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决定召开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议案》。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表决接受了郭景熹、郭林、黄冠欧、扶国军、黄亚军、李文军、前丽珍7位同志辞去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随后,根据《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宪法宣誓办法》,组织了县人民政府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一)
(2020年2月20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汪东清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桂东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宋华舟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桂东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二)
(2020年2月20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晓飞同志为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旭升同志的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业军 李飞雄 张丽娟 黄冠斌 张友恒
郭远高 陈治云 曾昭林 方贵雄 李金山
黄曙光 李耀东 李红玉 李莉莉 郭益鹏
邱招玲 郑晓敏 邓建东 黄慧娟 何德明
张友鸿 郭小诚 陈 雄 黄海澜 郭垂芳
郭 倩 黄卉芳 李福珍 陈子规
请假:
扶良华 欧凯娟 黄剑波
列席:
周国栋 陈安波 陈文芳 黄志宏 朱国平
李优雄
拟任人员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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