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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履职半届有新意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1-04-19 17:05:02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创新解读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上任伊始,就十分注重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创新。两年多来,一系列创新举措彰显了履职成效。

人大报告改头换面源于新思路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处新增了一个工作组,那就是简报组,主要任务是把会议的动态、代表审议发言、代表感受及时组稿印发给与会同志,加强代表团之间的交流,加深领会会议精神。会议期间,共出了7期简报。其中有一期标题是《喜见人大常委会报告改版》,写的是一名人大代表听取了人大常委会报告后的感受。“翻开今年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又见去年工作回顾、今年工作安排的老面孔,以为还是老一套,没有什么新意。等到人大常委会主任念到后部分,顿时觉得春风拂面,新意盎然。”

从去年以来,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就已经换了提法。去年的工作报告提出,县人大常委会要立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从“六个重点关注和六个着力”上下功夫,即重点关注交通建设,重点关注生态建设,重点关注民本民生,重点关注重大项目,重点关注“一府两院”依法履职情况,着力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推进依法治县,着力关注民生改善,着力提升监督实效,着力发挥代表作用,着力强化自身建设。今年的工作报告指出,新一年的人大工作,要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城乡规划、重点项目、农业农村、民生改善、公共财政、公平正义、任后履职等八个方面的监督,从“六个立足六个促进”上用功夫,即: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生态建设;立足构建和谐,促进民生改善;立足共享成果,促进财政效能;立足公正司法,促进公平正义;立足执政为民,促进奋发履职;立足提高实效,促进自身建设。努力做到悉心访民情、用心办民事、热心解民难、全心促民富、尽心保民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县人民的幸福安康做出新的贡献。

因此,该代表在简报文章中发出感慨:对比着两年的报告一读,对比着去年的工作一想,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改版,不仅是语言的概括提炼,而且是工作重心的突出;更不是语句的华丽对仗,而是监督工作与老百姓的贴近,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职能,既监督大事,关注全县大局,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又监督“小”事,关注老百姓的生计,把改善民生与扩大内需统一起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做出新的贡献。”多么朴素的语言,多么温暖的话语,多么新颖的提法!

连续两年的“四个六”,其实表述的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思路。几年来,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党委决策、政府实施、群众需求中“找”思路、“寻”重点,做到三个有机结合,也就是人大工作与党委的重大决策有机结合,与政府正在实施的重点工作有机统一,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有机结合。因此,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议题的收集,既“关起门来选议题”又“打开门来选议题”。关起门来选议题就是召开主任会议,把从各个工委和群众中收集起来的议题逐一把关,使人大工作思路与党委决策和政府工作“合拍”。打开门来选议题就是在人大网站发布征集通告,查阅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和信访登记中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够的问题,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选民和代表意见建议,从群众和代表中征集议题,使人大工作思路与群众需求“合心”。“两合”选题法不仅创新了人大工作思路,更新了人大报告提法,更主要的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桂东发展实际,贴近百姓追求安详富裕生活的实际。

四大常规监督方式做实新举措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选举和任免“一府两院”领导干部是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定权力的主要方式和常规方式。常规也就常用,常用就容易走过场。桂东县人大常委会采取规范程序、加强调研、跟踪落实、履职报告的新举措把常规工作做实,在常规中寻求突破。

——规范程序。2008512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关于通报和公布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的办法》和《人事任免办法》。上任伊始,在第二次会议上就一次性出台三个办法,可以想见人大常委会急于规范工作的急切心情!可谓情真意切!20091112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四个办法的出台,规范了人大常委会的履职程序和“一府两院”配合程序,使入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常规动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而是有棱有角、有模有样。

——调研深入。2009年的5月上旬,桂东县人大机关基本就是办公室开门,上至常委会领导,下至各工委工作人员都在乡镇和有关单位调研。原来县人大常委会计划在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造林绿化工作的专项工作汇报,机关工作人员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分为5个调研组深入乡村有关单位,召开人大代表、村组干部、林农、造林大户、木材加工企业主座谈会议,听取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地察看林地特别是砍伐迹地和火烧迹地,查看林竹改造保护和迹地更新情况。按照桂东县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为确保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每一个议题都要先调研,调研报告要上主任会议集体审查。像这样的大规模调研每年都有几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听取履职报告等涉及面广的议题,而且要制定调研方案;涉及面较窄的议题一般由相关工委自行组织调研。特别强调调研范围的广泛性,广泛听取议题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

——跟踪落实。20091225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翻开公报可以看出,时近年终,这次会议除了做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讨论人大报告外,主要的议题是2个,听取和审议全县造林绿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汇报。这两个议题其实就是对前面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来个“回马枪”,来个再跟踪再落实,并且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还要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不到60%的要再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果满意度还达不到60%要启动监督法规定的其他程序。其实在具体工作中,对其他工作同样注意用跟踪督办的方式抓好落实,比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一般在交办后3个月后开展一次建议办理督办,检查建议办理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重在落实。

——履职报告。2008年的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很不显眼的提出了一个新举措,就一句话,“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4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的履职情况报告”。什么是履职情况报告?具体报告什么内容?4名具体对象是谁?报告中再没有着一字。“因为我们自己也还不清楚,也还没有确定”。桂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有提解释说,之所以提出来,是因为有代表在报告讨论稿中提出修改意见,说人大在干部任免上没有新作为,仅仅是按照党委意图一任了事,人代会选举、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干什么干得怎么样,应该给代表给人民一个交代。常委会认真对待代表的建议,如何加强领导干部任后监督?匆促中只想到了由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其他的书面报告。经过去年的尝试,应该说到现在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点: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确定报告对象并公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调查了解,形成主题发言;听取履职汇报,形成审议意见;听取整改汇报,进行满意度测评。实践证明,履职报告有“一石三乌”之效,可以强化人大人事任免权,可以通过开展任后监督让公众知情,可以通过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因此,桂东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举措,在2010的人大报告中,履职报告对象明确到人,而且数量增加到了5个。

实施“阳光履职”凸显新成效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命了8名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县有线电视台全程录播了8名拟任人员的表态发言。这在桂东是首次,尽管不是直播(条件不许可),还是产生了较大影响。人大常委会善于借力助推监督实效,人大常委会开始实施“阳光履职”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的监督……一时议论纷纷。

其实,这只是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实施《关于公布和公开人大监督工作情况的办法》实行“阳光履职”在人事任免方而的体现。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公开原则,不仅制定了相关办法,而且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改进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让履职权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既挑战自己,又加强互动,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

公开的载体主要有三个:一是新闻媒体报道。组建了由县委宣传部新闻网站、县委机关报编辑部、县有线电视台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人大宣传工作队伍,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二是互联网传播。在20094月,建立了桂东人大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常委会监督工作和有关动态情况。三是常委会公报刊登。通过人大机关自办刊物,将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有关详细情况公开。

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布和公开人大监督工作情况的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开以下具体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上述报告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在几年的实践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了公开内容,新增了县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常委会会议听取的工作报告;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承诺和履职情况报告;建议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总之,力求做到法律有要求要公开的实行公开,工作有需要应公开的实行公开,群众有呼声可公开的实行公开。

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由原来的只局限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扩大到社会公众。首先是以公报形式向县人大代表公开,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同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方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政府工作通报会,及时听取代表意见,及时收集群众呼声;定期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和公报,通报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其次是向全社会公开,为公民有序参与创造条件。在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开展重要工作、调研审议议题、开展执法检查时,召开各类座谈会,注重倾听群众呼声,使人大监督工作置于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主任会议视察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进行重点报道,将监督的过程、结果及时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开。从以往的文件式、选择性公开逐步扩展到动态式、全方位的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精神。



来源:县人大办
作者:郭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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