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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4-03-01 16: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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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桂东宾馆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滔滔、黄冠斌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副主任何滔滔、邓子成、李飞雄、黄冠斌、张友恒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何长青,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黄柱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宋华舟,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江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绍兴,县司法局局长张友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胜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郭勇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亚忠,拟任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李运球主任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交办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通过强化学习培训、严格司法程序、加强司法机关的相互协调配合工作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对大部分需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但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影响,仍存在警力不足、干警执法的自身保护与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存在差距、执法观念需加快转变等问题。会议要求,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加快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影响司法公正的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做好司法公开工作。会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黄柱中要求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要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引领,严格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心的解答。

会议听取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胜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郭勇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亚忠4位同志整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4位同志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情况审议意见函后,认识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能够认真研究并较好地进行了整改落实。会上对履职报告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黄志江满意率91.7%;黄胜雄满意率95.8%;郭勇强满意率83.3%;邓亚忠满意率100%。根据《桂东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方案》,4位同志获满意票均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履职评议结果均为通过。会议要求,履职人员要以此次履职评议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找准差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做出更好的成绩。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任命王国才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刘文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为通过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原则通过了《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

会议交办了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突出重点,增强办理实效;进一步沟通联系,提高满意率;进一步加强督办,狠抓建议的落实。会上,县政府办主任李绍兴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从认真交办、高效办理、严肃办理三个方面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会议讨论通过了《桂东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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