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桂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确定以下人员为2025年度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情况调查和评议工作的对象(以下简称履职调查和评议对象):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1 |
郭远飞 |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2 |
郭应超 |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3 |
宁新明 |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4 |
郭力波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5 |
郭大鹏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
罗天兵 |
县水利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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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郭学良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
8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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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陈益民 |
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
10 |
郭彬彬 |
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
11 |
郭 赟 |
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
12 |
陈应明 |
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
履职情况调查和评议内容为本届任现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其中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为入额以来的履职情况,包括: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岗位职责内容、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勤政廉洁的情况);
3.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包括参加和列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会议),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情况;
4.按照《县级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工作方案》(桂常办发〔2023〕6号),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情况;
5.按照中共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郴委〔2024〕1号),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
6.其他情况。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12位履职调查和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书面材料请寄桂东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电子邮件请发gdxrdlgw@163.com,电话反映情况请拨0735-8626059。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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